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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市举办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Admin 浏览:0 发布时间:2009-04-0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保证鉴定质量,发展壮大我市考评员队伍,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关于上报2009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培训计划的通知》(粤劳职鉴[2009]7号)的要求,经省中心和我局领导同意,我中心拟在佛山市开办考评员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班时间
         考评员培训班开班时间定于2009年7月17-19日。
        二、开设职业(工种)
         本次考评员培训班拟开设职业(工种)包括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化妆师、美容师、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维修喷漆工、钳工、机修钳工、车工、磨工、热处理、电焊工、维修电工、电工、数控车床工、数控铣床工、加工中心操作工、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电子)、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服装设计定制工、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图形图像处理、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等三个模块中选1-3个模块)。
        三、申报条件
         1、 通用职业(工种):应具有本专业职业资格三级以上(含三级)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熟悉本职业(或专业)的考试流程、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从事本专业(职业)工作或教学的人员;申报技术技能型职业考评人员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三级以上(含三级)职业资格。
         2、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电子 机械类,非高新技术,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得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高级证书,并有两年相关专业工作经验;(2)已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计算机辅助设计专业知识和技能者;(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计算机辅助设计工作有4年以上工作经验。
         3、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教学经验,取得相应模块的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证书。
        四、办班流程
         1、3月25日——4月2日,各单位组织符合资格的拟培训学员填写《考评员推荐表》一式一份。
         2、4月6—10日为统一集中报名,各单位需提供《考评员推荐表》、《考评员培训名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考评员培训名册》电子版发邮箱fsosta_tk@sina.com
         3、4月13—15日,市鉴定中心审核资料并报省鉴定中心复核。
         4、4月16-17日,确定开班的职业和培训人员名单。
         5、4月20-24日,组织通用职业(工种)中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职业资格高级等级技能鉴定(本次培训班涉及的通用职业(工种)均属于技术技能型,故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需通过高级等级技能鉴定)。组织具备申报第3点条件但没有相应模块证书的报考人员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鉴定。
         6、5月11-13日,各单位最后确定名单并按照通用职业(工种)450元/人,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300元/每个模块缴纳培训教材费。外地学员如需安排食宿的,由市鉴定中心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7、6月1—3日,市中心确定培训班课程安排并通知各单位。
         8、7月17-19日,考评员培训班开班培训。
         9、联系人:夏嘉辉 杨梦华 电话(传真):83207393.
         五、注意事项
         1、按照省中心的规定,全国全省统考职业和高级考评员培训由省中心统一安排,各单位可参加省中心组织的培训班,详情留意www.gdosta.org.cn的公告。
         2、本次我市举办的考评员培训班,如果报考人数不能达到省规定的要求,需由其他市进行补充合并办班或参加省中心举办的培训班。

附件:
           1、考评员推荐表
           2、考评员培训名册

佛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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